远处不过十米的小型灌木丛里一名中年发福的男子推着他半身不遂妻子所坐的轮椅,一路边说边笑向我走来。在她和他的脸上有着淡淡的皱纹,随着不时的欢声笑语波浪一样起伏不定。我又及时地换下熄灭的香烟,一股烟草独有的香味弥漫开来。我只能在这个地方好好地吸上一口,虽然常说吸烟有害无益,但是据我所知它还是可以让我麻木下,不至于太难受。
真是羡慕啊。
这对夫妻从我身边路过还不忘轻轻地打声招呼,我也粗粗地回礼。
当他们走后,我还是一个人静静地吸着烟。
他们在我的注视中很快融入人群中,他们散步,早练,还有病人做些恢复行走练习的各色各样的动作。
我想我的女儿应该会喜欢这里的环境吧。她说过,她喜欢人们热热闹闹的笑,并和他们一起笑。想到这里,我又吸完了一支烟,不过,这一次烟头没有扔到铁皮垃圾桶里,而是拿下来仔细看看:尽管这不是一支昂贵的雪茄,但都是一路货色,点得燃,让人舒舒服服的。黄色的烟嘴,暴露的烟丝,越看越像长毛的棍子。也许,人就像这只烟吧。
最后,它还是被我送入垃圾桶里,不知道为什么手抖了一下,烟屁股轻轻磕在入口的边缘上,却还是滑进了里面。
我再次坐回去的时候,公园长椅上多了一个人。
那是一位面色枯黄,眼神憔悴的男子,他不停地用脏兮兮的手在衣服的口袋里上下摸索着,接着他掏出一支瘪烟盒子,打开却发现什么也没有。他叹了叹气,随即放入随身携带的像是收垃圾的蛇皮袋子里,又变魔术一样拿出一瓶矿泉水瓶子。如果不是仔细观察的话,仅有四分之一的水。他旋开瓶盖子,将瓶子头朝下高高举起,张开嘴巴接着,水就顺着喉咙骨碌碌下去。
我走了过去,递上最后一支烟。
那人喝完后,瓶子塞回袋子里,抬起头来才看见我递来的烟。他似乎不太清楚我要做什么,但是在瘾虫的趋势下,犹豫不决地接下烟,却迟迟不点燃,放在皮肤皲裂粗糙又厚实的手里摩挲,像是在把玩贵重玉器的行家。
“我看见你想抽烟,而你的烟盒是空的,医生说我不能再吸烟了,所以我想把最后没扔掉的一根烟给你。做人不能浪费么?”
说完,流浪汉毫不犹豫地掏出一的支依旧是捡来的打火机点上,痛痛快快地猛吸一口。不知道是不是好久都没有饱尝烟的滋味,还是烟不和口味,他呛到了,脸憋的通红,剧烈咳嗽起来,两眼泪汪汪的。
我立即拍打着他瘦弱的背,过了好一会,他才缓过起来。他用手抹过呛出的泪水,脸上的污垢像花了妆一样裂开一道道口子,露出里面白色的肌肤。
见流浪汉安然无恙后,我终于鼓起勇气来问到:“这里怎么样?”
“怎么样?还凑合吧,我每天都能捡到许多空塑料瓶子,有时还有半瓶喽。”他伸手指了指脚下鼓鼓囊囊的袋子,一脸满足样。
“咳,咳,我说的不是这方面,这儿的空气,人们友不友好之类的。”
“这个嘛,我不太懂,我只知道能混口饭吃就行了。”
我有些欲哭无泪,本以为还能聊上几句,却句句离不开吃不吃得饱。
“我觉得这里很安静,很祥和,这儿的人也好,天天开开心心的。所以呢,我的女儿一定会喜欢这里的。”
“不会的,不会的,”流浪汉连忙反驳道,“这里又偏,没有什么酒店宾馆,高楼大厦,一到晚上乌漆抹黑的,什么都没有,还不如市中心的大马路,五颜六色的灯,漂亮的小姐……”流浪汉越说越激动,嘴里吐沫星子直飞,不时停下来用手擦擦嘴角。
我没有再说什么,静静地听着。流浪汉误以为自己说的很有道理,憋出所有的词描述出大城市的样子。他越说越乱,越说越离谱,从市中心的石头群(雕像群)说到某个公子哥彻夜用豪车飙车,警车乌拉乌拉地在屁股后面追个不停,最后追丢了,人也不见了。
话毕,流浪汉不说话了,闭上眼睛,嘴角上扬,似乎在幻想自己挥金如土,锦衣玉食,开着一辆就算把他买了也仅能买个车轮螺丝帽的法拉利跑车,副驾驶坐着一位性感漂亮的辣妹,迎着呼啦啦的风,后面闪着红绿光的警车化作护卫一般。在这个世界上,仿佛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人的独幕剧,拿着剧本默念了几遍,台词熟烂于心,接下来会发生的事也变得清晰明了。
此刻,一个人的快活。
我有些郁闷:一个流浪汉哪有那么多的话。伸出手来,在他的面前挥挥,本想以为能打断他的无用幻想,却忘记了这个家伙早已如遁入空门一般定性非凡,万物难扰。霎时,眼前似乎不再是一名破破烂烂的社会人士,更像是有道高僧盘坐打定,嘴里念念有词,大抵会是“色即是空”之类的真言吧。
我起身站了起来,拍拍衣袖,也仅仅只是做做样子而已,我很轻松,没有什么忧虑。
靠着路口上有一辆布满灰尘,脏兮兮的黑色汽车,那个样子像是一块四四方方的变质豆腐。四处经过的人们并没有绕道而行,他们选择从旁边路过,但是我知道那辆车到底有多让人难以忍受,他们是不会闻到窒息的腐败味道的。想到这里,我要在行人走过去的瞬间快速打开车门,钻进去,娴熟地扭动屁股,避免坐到露出絮状物和钢架的地方,垫背是软绵绵的,这是我唯一不需要考虑的地方。插入钥匙,启动,再不顾气味关上车门,把自己置身其中,还没有换上一口气,就必须立即用力踩下油门,绝尘而去。至于接下是呼吸一口瘴气,还是再打开车窗,探出头,做出就算不安全也要狠狠享受一下饱含尾气的新鲜空气,已经是后话了。
我快步穿过花坛,草丛,人行道,消失在繁杂树木的深处。一切都是预想的那样,恍如发黄胶带机投影而出的黑白电影,没有任何声音,简洁明了。我又故意在外圈饶了一会,待路人稀少,再没有人看见我奇怪的举动,浑身上下便涌入一股动力,直抵脑门,在热血沸腾的状态下越过人行道,掏出已经磨得光亮的钥匙打开车门。
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什么,我不经意回头环视一番。周围静得很,并没有人发现我,确切地说是看见我在做了什么。我捏着细长的黄铜色光泽的钥匙来回搓搓,一股异样的感觉传来,原来汗水已粘在表面上,黏糊糊的。我连忙左手接过钥匙,右手在蓝色运动服上擦干,这才双手拿着钥匙送入孔隙。
今天的阳光算不上明媚,也能照得一切熠熠生辉。我看着黑色的车窗玻璃,倒映出一个不太精神的年轻面孔,杂乱的头发像极了沙漠里的灌木丛,朝着不同的方位舒展。我随意拨弄着油油的头发,尽可能让美杜莎的蛇发变得温顺点。可是,畜牲永远是不听话的,我依旧是副酷似乞丐的模样。
啊,也许我真的是个乞丐么?
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得体的衣着,更别提什么的一大堆砖头组成的房子啊。这真的不是什么好感叹的。
话说回来,今天还是什么收获都没有,相反,我不免对于那个乞丐
有点好奇。毕竟这家伙的话实在是多,嘴碎又对一些东西一知半解,看来是见过所谓的大世面,可是那小学毕业水平的讲故事显得特别违和。但一想到像我这样的人也竟然会有一辆车,虽说是刚刚上个礼拜在市场上淘来的二手车,乞丐的谜之见识当然是见怪不怪了。
然而我再说我有个女儿的话岂不是天方夜谭。
一个无业游民,连什么女朋友都是没有,更别提什么桃花运了,光是想一想都是足以媲美胡诌轻小说的存在了。什么家财万贯,父母双亡,倒贴不止,已经是幻想了,好不好?
待我坐入车里,看见了我女儿的相片,嗯,一切都不重要了,当一个人习惯了自己一个人每天独自醒来,忙忙碌碌地上班,回来后总是掏出钥匙来开门,这时的门里一定是漆黑一片,空荡荡的。好不容易摸到电灯开关,自己一个人却要面对摸不到看不见的寂寞带来的无力感。每一天都是一样的,已经很久很久不看日历,但是对于放假还是记得一清二楚。
在这样的日子里,多了一个人,或者是多出一只猫,一条狗,家里绝对会从最不想回去的地方变成最不想离开的地方。
想到这里,我启动汽车,在那近似于老年人喘息一般的引擎声里驶过一段一段的路,看着一群一群的人慢慢向后退去,一片一片的路灯洒下光晕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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